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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

2023-01-04 12:00撰稿人:核稿:护理与健康学院

各学院、各单位:
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2023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及开学时间

(一)学生

2023年1月7日至2月17日放假。2023年2月18日(星期六)、2月19日(星期日)为返校注册时间,2月20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
(二)教职工

2023年1月10日至 2月16日放假,2月17日(星期五)报到上班。

如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导致开学返校时间发生变化,将另行通知。

二、有关事项

(一)放寒假前,各单位要组织一次以防火、防盗、防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,开展师生安全教育,消除安全隐患。

(二)全体师生在寒假期间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,戴口罩、讲卫生,减少不必要的聚集,切实做好个人健康防护,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。寒假期间感染新冠病毒,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。

(三)寒假期间,后勤管理处要严格执行门禁制度,加强校园安全、监控设施及消防安全的检查,特别是重点部位的安全布防和夜间巡逻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处置、上报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
(四)全体师生须按规定时间返校报到。届时由学生处汇总学生报到情况、人事处汇总教职工到岗情况,统一由校长办公室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。

三、假期值班安排

(一)寒假期间,实行校领导带班下的机要、治安保卫双值班制度,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放假期间值班工作。

(二)寒假期间,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电话须保持畅通。校领导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省须报备,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及时传递信息,沟通情况。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,随时上报,不得延误、瞒报和私自处理。

(三)假期总值班室设在校长办公室,值班电话:68084609。



校长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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