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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4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

2023-12-26 10:37撰稿人:核稿:护理与健康学院

各学院、各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3〕7号),结合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和教学工作安排,现将2024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元旦放假时间

1月1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二、寒假放假及开学时间

(一)学生

2024年1月6日至3月1日放假。2024年3月2日(周六)、3月3日(周日)为返校注册时间,3月4日(周一)正式上课。

(二)教职工

2024年1月13日至 2月29日放假,3月1日(星期五)报到上班。

三、有关事项

(一)元旦放假期间,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假期去向登记和留校学生管理,切实掌握学生假期期间动态。后勤管理处要加强校园安全及消防安全的检查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
(二)放寒假前,各单位要组织一次以防火、防盗、防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,落实关锁门窗、切断水电源等安全措施。要对师生开展放假前的安全教育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。

(三)寒假期间,学生公寓不安排学生住宿,教学楼、图书实验楼实行封闭管理。如有施工改造,请相关单位配合。

(四)寒假期间,后勤管理处要严格执行门禁制度,加强校园安全、监控设施及消防安全的检查,特别是重点部位的安全布防和夜间巡逻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处置、上报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
(五)全体师生须按规定时间返校报到。届时由学生处汇总学生报到情况、人事处汇总教职工到岗情况,统一由校长办公室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。

三、假期值班安排

(一)寒假期间,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电话须保持畅通,校领导、各单位负责人离省须向校长办公室报备。

(二)寒假期间,实行校领导带班下的机要、治安保卫双值班制度,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放假期间值班工作。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,及时传递信息,沟通情况。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,随时上报,不得延误、瞒报和私自处理。请各单位于1月5日前将寒假值班表报送至校长办公室行政科。

(三)假期总值班室设在校长办公室,值班电话:(029)68084609。


校长办公室

2023年1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