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在学院院长、副院长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教学工作。
二、及时制定教学计划、教学进度、教学大纲、课程表及调整课程。
三、负责检查各课程教师的教案、教学进度、上课情况。
四、协助外聘教师,建立教师档案。
五、协调各院及教务处教学工作。
六、预定教材、实验指导、实验报告。
七、审查考试题集,组织考试,管理试卷、实验报告,建立学籍档案。
八、参与实验室的预算。
九、负责联系临床见习、实习工作及检查工作。
十、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学方面的意见及建议,及时向师生传达学院有关教学方面的信息。
十一、认真接收教学文件,并做好归档。
十二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,不得泄露系里的各类重要信息,严守秘密。
十三、执行学院其他相关工作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。